民事工程案件:代理當事人進行工程案件仲裁,並成功與對方討回上千萬元之和解金

本件當事人為建築營造公司,因為承包了對方建設公司的建築工程後,雙方對於如何施工以及驗收完工等等項目均發生嚴重的歧異,導致工程進度遲遲無法繼續,而當事人也遭建商積欠高達數千萬元的工程款,經當事人提起工程仲裁,經律師協助當事人進行仲裁,歷經無數次幾十頁書狀的交換,也經過數次仲裁庭的詢問,終於兩造對於假扣押、以及工程款之給付達成共識,並簽立和解協議。

 

TOP